
話說,馬丁媽生於台南,18歲那年被迫嫁給馬丁爸,並移居到香港生活。自小,馬丁媽經常談及她的兒時故事,既有趣又新奇。馬丁亦漸漸對台灣產生莫名的好感。高中時,馬丁提意回去台灣念大學,但馬丁媽斷然拒絕。原因?台灣當時的政治環境還不太穩定,留在香港發展會比較好。畢竟,馬丁當時還未有經濟能力,就只能依著馬丁媽的決定,留在香港念大學。
雖然不能如願去台灣念書,但馬丁卻默默定下計劃,夢想於35歲前,靠自己的能力去成為「正式的台灣人」。
經過了10年的努力,總算存夠了所需的生活費~~今年,馬丁決定提前去完成自己的夢想,向台灣出發。
要正式成為台灣國民,第一步驟就先要去申請台灣居留證。申請居留證的整個過程需時大概4個月(費用大約新台幣1萬5千)。期間,還需要跑去不同的政府部門~~真的非常累人~~
於民國100年8月16日(小弟的31歲生日當天),馬丁終於成功領取所有證件,正式成為「合法於台灣居留的香港人」。YEAH~~接著,我只需要於台灣居住滿一年(期間不出境超過30天),我就能夠申領台灣國民身分證。






